纽约国际967上网导航课程考试工作规范
课程考试命题和阅卷是学生成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为加强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考试工作的每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依据《纽约国际967地址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纺大教[2016]65号)与教务处关于考试阅卷等相关规定,现对纽约国际967上网导航考试命题、阅卷、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等相关工作做出以下具体规定。
第一章 考试命题
第一条 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要重点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命题教师命题前必须认真阅读考试大纲中考试内容、命题要求及考试方法,命题必须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章节(80%以上)。不得出现有政治性、科学性和知识性错误的试题。
第三条 每次命题必须命制A、B两套试题,其知识点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应相当,且A、B试题重复不超过20%(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必须科学、严谨、准确、无误。试题与近三年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
第四条 试卷题型结构及分值分布合理,题型尽量多元化。命题必须科学合理,鼓励创造性,注重知识题、思考分析题、知识运用题的合理结构,能全面衡量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不出偏题、怪题,充分发挥考试的激励机制和正确导向作用。
第五条 试题的表述要明确、清楚,不会产生歧义,有利于学生理解题意。
第六条 试题要有一定的难度、效度和区分度,试卷考试预期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第七条 两个及两个以上教学班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要统一命题。
第八条 命题教师必须按照“纽约国际967上网导航空白试卷模版”的要求编制试题。
第九条 坚决杜绝泄题现象,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命题教师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或考前复习时为学生划定考试重点。
第二章 试卷的审核和报印
第十条 试题命制完成,命题教师校对无误后,将A、B两套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计划表提交教研室主任审核(教研室主任的上述材料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试卷才可作为考试备选试卷。
审核重点包括:考卷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契合度,内容的难易程度及覆盖面,题型、题量及分值的适当度、试题的重复率等。
第十一条 试卷审核通过后,由命题教师按照纽约国际967地址课程考试试卷印制办法交由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试卷。命题教师自行完成取卷相关事项。
第三章 试卷评阅
第十二条 为保证阅卷的严肃性、科学性、严密性,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指一个学期内不止一位教师任教该课程),试卷的评定由教研室组织,集体阅卷。阅卷需经过试评、阅卷评分、核分和复查验收等四个步骤。其他考试课程试卷的阅卷由任教教师独立完成,阅卷步骤参照上述过程进行。
第十三条 试评阶段:阅卷教师首先应认真研究、讨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试卷进行试评,制定出较为具体细致的评分执行标准,给分宽严程度确定后,转入正式评阅阶段。
第十四条 阅卷评分阶段: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要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记分要规范。
第十五条 评阅人、核分人和复查人签字。
试卷首先按教务系统中成绩录入的学号顺序排序装订成册,加装统一封面;如果一册试卷从第一份试卷到最后一份试卷的评阅人、核分人、复查人是一个人不变,评阅人、核分人、复查人在第一份试卷上签名即可,表明该教师对整本试卷负责。
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采用流水作业评阅试卷时,评阅人可在第一份试卷题号得分栏旁阅卷人签名处签名即可;如同号题有多人评阅的则须逐份签名;如果一道大题的多个小题又分多个人阅卷,则评阅人在自己评阅的小题得分旁签名,该大题最后一小题的评阅人将该大题下各小题的总分进行合计后写在大题题号的得分处并在大题的阅卷人处签“某某某等”字样,同时将该题总分登在卷首得分栏处。评阅人签字必须遵循谁阅卷谁签字,不允许代签。所有签字不允许使用印章。
第十六条 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水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答题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误的打(×),否则打半勾()。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每道题均应有批改痕迹。
2、得分只记正分,不记负分。各大题得分记在卷首得分栏内。
3、凡是有得分栏的大题的汇总分都填在得分栏处,凡是没有得分栏的二级题项的得分填在题目左侧。
例如“第三大题简答题”有三个题,第一题没有得分栏,那么第一题的得分就填在第一题题目的左侧。
4、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无需另给正分,只需给出汇总分。
5、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综合题等主观题型还应在得分点处打上(√)、(×)或(),并给出得分点的得分,并记在得分点右侧。
教师阅卷后,填写学院统一格式的“试卷册封面”,并作为首页和试卷装订在一起。
第十七条 核分阶段:核分要做到准确无误,分数书写应字迹工整、规范、清楚。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在卷面上体现。每本试卷指定一个核分人,核分人可以是评阅人,核分人将卷首各道大题得分与试卷中各题得分核对无误后汇总出总分填在卷首总分栏处;核分人要严把阅卷质量关,并在试卷首页总分栏右侧和“试卷册封面”相应的位置上签字。
第十八条 复查验收阶段: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对试卷批改质量进行复查。核完分的试卷要全面复查,包括有无错评、漏评,有无核分错误等阅卷工作中的差错,复查中分数变动处必须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签字。批改标记、分数和签名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如需修改试卷总分,需改判教师和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对试卷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填写试卷分析报告(格式严格按照教务系统设定格式打印填写),如实地评价考试的质量,以发现问题,改进今后的教学工作。对于严重偏态及多峰分布的考试成绩,应做出认真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条 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试卷的批改及成绩登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对出现的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由所在教研室统一研究解决,并向试卷专项检查小组组长汇报,经批准后可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成绩录入、试卷及相关资料的归档规范
第二十二条 阅卷、复核结束后,阅卷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把装订成册的试卷册及其封面装入试卷袋。
第二十三条 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统一的截止日期之前,应完成学生考试成绩的网上录入,并打印成绩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任课教师在完成试卷相关资料整理后,按照要求装入试卷档案袋,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放以便查阅。具体要求如下:
1、试卷袋以班为单位,任课教师上交试卷相关资料时,须自行进行审核,清点试卷份数是否准确,如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不符,要及时查清问题,确保准确无误。
试卷袋内包括(按装订顺序排列):
(1)学生总评成绩单;
(2) 学生平时成绩记载表;
(3)考场情况登记表;
(4)试卷分析报告(应签字完整);
(5)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应签字完整);
(6)试卷A、试卷B标准答案;
(7)试卷A、试卷B空白试卷;
(8)试卷册封面;
(9)学生试卷或答题纸(从上至下按学生总评成绩单的学号顺序排列)。
2、试卷袋封面各项内容须由任课教师完整填写,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填写并粘贴课程单。
3、任教考试课程的教师,除向教学秘书提交完整规范的试卷袋文件外,还须同时提交2份考试班级学生总评成绩单(需签字),试卷A、B卷及其对应的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的电子版;任教非考试类课程的教师须向教学秘书提交2份考查班级的学生总评成绩单(需签字)。
第二十五条 试卷及相关资料的提交应在学期放假前尽早完成,最晚不迟于下一学期的开学第一周。
第五章 试卷的评估
第二十六条 学院成立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学期开学两周内,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要审核上一学期试卷的评阅质量,对本学院试卷评阅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
第二十七条 试卷评估标准主要包括:
1、命题规范,符合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试题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大纲规定的每一章和80%的节)。
2、题量、难易适度,中等水平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做完。
3、试题分布:基础题:综合题:难度题为6:3:1左右。
4、试卷印刷规范,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
5、试卷无错误。
6、参考答案准确无误。
7、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
8、流水阅卷。
9、阅卷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判,无记分、合分、登载分数错误。
10、给分、记分标识准确、清楚。
11、试卷分析科学、全面、深入、细致。
12、归档整齐规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未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按《纽约国际967上网导航工作纪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规范不符者,以本规范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后,另行制定处理办法。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